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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ITY 會員協議

XCITY 會員協議

Alcemia株式會社XCITY事務局(以下簡稱「XCITY事務局」)針對XCITY網站(以下簡稱「XCITY」)及其附屬的網路服務(以下統稱「本服務」)的使用,制定以下規約(以下簡稱「本規約」)。註冊為XCITY會員即視為同意本規約。

制定日期:2002年12月12日

修訂日期:2018年5月15日

第1條(本規約的範圍及變更)

  1. XCITY事務局可根據本服務的營運需要,適時變更本規約內容。
  2. XCITY事務局變更本規約時,將透過本網站公告或其他XCITY事務局認為適當的方式通知會員。
  3. 本規約的變更自前項通知中指定的日期起生效。
  4. 會員在本規約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變更後的本規約。

第2條(會員的定義與註冊)

  1. 會員是指同意本規約,完成XCITY事務局規定的註冊手續,並經XCITY事務局核准的個人。
  2. 完成會員註冊手續即視為同意本規約的全部內容。
  3. 會員須自行負責準備並維護使用本服務所需的設備(電腦、數據機、軟體等)及網路連線環境,相關費用由會員自行負擔。

第3條(會員資格及核准)

  1. 會員須年滿18歲。
  2. XCITY事務局將向經認定具有會員資格的個人發放會員編號(以下簡稱「ID」)。
  3. 若有以下任一情況,XCITY事務局可不核准會員註冊: (a) 註冊時提供虛假資訊 (b) 曾因違反本規約而被取消會員資格 (c) 有未付款項或付款延遲 (d) 無法使用XCITY事務局指定的付款方式 (e) 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人、受輔助宣告人或受保佐宣告人,且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f) 被認定為虛構人物 (g) 註冊時因未付款或違反本規約而被停用服務 (h) 其他經XCITY事務局認定不適當者
  4. 即使已發放ID,若XCITY事務局發現會員符合前項各款情況,仍可停用或取消其會員資格。
  5. 即使會員資格被停用或取消,會員仍須依規定方式支付全部費用。

第4條(ID及密碼的管理)

  1. 會員不得將ID及密碼轉讓、出借、共用、出售或作為擔保提供給第三方。
  2. 會員須自行負責ID及密碼的管理。因第三方使用ID及密碼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會員負責,XCITY事務局及節目提供公司概不負責。
  3. 會員若發現第三方不當使用ID及密碼,或有不當使用之虞時,應立即向XCITY事務局報告。
  4. 若未履行前項報告義務,因第三方不當使用ID及密碼而對會員造成的損害,XCITY事務局概不負責。

第5條(變更事項的通知)

  1. 會員的地址、銀行帳戶、信用卡號碼、信用卡有效期限及其他註冊資訊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XCITY事務局。
  2. 因未履行通知義務而對XCITY事務局或節目提供公司造成損害時,會員須負賠償責任。因未履行通知義務而對會員造成損害時,XCITY事務局概不負責。

第6條(會員個人資料的處理)

  1. 會員同意XCITY事務局收集並管理會員提供的個人資料。
  2. XCITY事務局僅將會員的個人資料用於本服務的營運及管理。但以下情況除外: (a) 需要向會員徵求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時 (b) 會員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時 (c) 依法律規定、法院命令或其他法律程序需要揭露時
  3. XCITY事務局可依隱私權政策,與合作夥伴及業務委託方共享會員的個人資料。
  4. 關於個人資料的詳細處理方式,請參閱本網站公告的「XCITY隱私權政策」。

第7條(著作權)

本服務提供的所有內容(會員提供的資訊除外)的著作權歸XCITY事務局及節目提供公司所有。

第8條(提供服務)

  1. XCITY事務局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變更、新增或廢止本服務的內容。
  2. 因本服務的中斷、停止、變更或廢止而對會員造成的損害,XCITY事務局概不負責。

第9條(禁止服務轉用)

會員不得讓第三方使用本服務、將本服務用於商業目的,或將本服務內容提供給第三方。

第10條(資訊註冊的注意事項及禁止事項)

  1. 助長違法行為的資訊
  2. 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式的資訊
  3. 侵害XCITY事務局、節目提供公司或第三方著作權等權利的資訊
  4. 誹謗他人或侵害隱私的資訊
  5. 含有過度暴力或殘酷表現的資訊
  6. 違反公序良俗的資訊
  7. 以不當方式存取本服務的行為
  8. 其他經XCITY事務局認定不適當的資訊或行為

第11條(刪除不當註冊資訊)

若XCITY事務局認定會員註冊的資訊違反前條規定,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刪除該資訊。

第12條(通訊販售的使用)

  1. 本服務提供節目提供公司的商品及服務的通訊販售。
  2. 關於通訊販售的商品及服務的品質、內容、配送等,XCITY事務局概不負責。
  3. 通訊販售相關的糾紛應由會員與節目提供公司自行解決。

第13條(使用費用等)

  1. 本服務的月費為599TWD/每月(含稅)。
  2. XCITY事務局變更費用時,將事先在本網站上公告。
  3. 費用已包含消費稅及其他公課。
  4. 會員須依規定方式支付使用費用。

第14條(費用的支付等)

  1. 會員須以信用卡付款、銀行轉帳或其他XCITY事務局認可的方式支付費用。
  2. 使用信用卡付款時,會員須遵守信用卡公司的規約。
  3. 若無法確認費用的支付,XCITY事務局可停用會員資格。

第15條(付費服務的解約手續)

  1. 會員可依規定手續解約付費服務。
  2. 解約申請日至解約日期間的費用不按日計算,仍需支付月費。
  3. 已支付的費用無論任何理由均不予退還。
  4. 解約後,會員仍須履行費用支付義務。

第16條(退會手續)

  1. 會員可透過規定的線上表單辦理退會手續。
  2. 退會後,會員仍須負責支付全部費用。

第17條(除名處分等)

  1. 若會員有以下任一情況,XCITY事務局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停用或取消會員資格: (a) 違反本規約 (b) 怠於支付費用 (c) 發現註冊資訊有虛假 (d) 對第三方造成損害的行為 (e) 妨礙XCITY事務局業務的行為 (f) 其他經XCITY事務局認定不適當者
  2. 即使因前項原因而停用或取消會員資格,會員仍須支付全部費用。
  3. 因停用或取消會員資格而對會員造成的損害,XCITY事務局概不負責。

第18條(臨時停用)

  1. 若無法確認費用的支付,或無法與會員取得聯繫時,XCITY事務局可臨時停用本服務的提供。
  2. 臨時停用期間仍需支付費用。

第19條(免責事項)

  1. XCITY事務局對本服務的完整性、正確性、確實性、實用性等不作任何保證。
  2. 因使用本服務而對會員造成的損害,XCITY事務局概不負責。
  3. 會員與第三方之間產生的糾紛,XCITY事務局概不負責。
  4. 因天災地變、戰爭、暴動、勞資爭議或其他非XCITY事務局可控制的原因而無法提供本服務時,XCITY事務局概不負責。

第20條(問題的解決及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關於本規約的爭議,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的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21條(準據法)

本規約的解釋及適用以日本法為準據法。

第22條(附則)

  1. 本規約使用的術語定義,除本規約另有規定外,以日本法的定義為準。
  2. 會員可透過My XCITY頁面變更註冊資訊。
  3. 本規約未規定的事項,依XCITY事務局另行制定的規約、指南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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